土壤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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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30 分  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6-05-1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5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王行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雨水治理建设宜居和美乡村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5年底,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超额完成年度任务(47%)。符合平原农区的“低成本、易管护、可持续、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淮阳经验”,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淮阳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遂平县对全县12座有价值的污水处理站实行生态化、资源化改造,其经验被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工作简报(第13期)专题推广。我省广大农村的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高。一是完善制度体系。颁布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印发《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年-2025年)》《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审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通知》等,全面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标准、政策等逐步完善,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初步建立。二是突出治理重点。根据我省村庄特征以及环境保护需要,确定重点治理区域,以点带面、梯次推进,优先推进乡镇政府驻地、黄河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乡镇政府驻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8%,丹江口库区农村全部实现污水有效治理(管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区7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全部得到治理。三是分区分类施策。持续修订完善《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梳理总结了符合我省农情村情特点的纳管处理、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综合治理等5类17种主要模式,筛选汇编了相关具体案例,针对不同特点的区域和村庄,提供“菜单式”解决方案。印发《河南省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积极推广应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完成污水治理的村庄中,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村庄超过50%。四是提升设施效能。强力推进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一站一策”采取分类整治提升措施,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优化调整低效无效设施236座。鼓励各地安装设施电量计、流量计等低成本的在线监控设备,全省累计完成200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安装,17个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均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慧化监管平台。我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0%以上。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薄弱,存在整体覆盖率不高、治理难度较大、投入资金不足、运行维护难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经认真调查研究,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构建差异化治理模式。研究制定《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适用技术模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适配技术模式,城镇周边的村庄通过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的集聚提升类村庄以及毗邻饮用水源等水质排放要求高的村庄,配套建设入户管网,采取低成本的集中处理;偏远分散村庄以及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推动厕所粪污和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规划非保留村和“空心村”原则上不再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对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统筹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提升设施运行效能。持续推动各地构建完善“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摸清底数,实施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整改,积极推广“遂平经验”,持续深化有动力设施智慧化监管。配合财政厅督促指导县(市、区)建立地方为主、中央和省级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支出纳入县级政府预算。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学习借鉴洛阳市孟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探索建立“财政兜底+农户付费+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

  三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提高村民参与度。在全省推广平顶山叶县“党建引领、干群共治”的农村治水经验,充分体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指导地方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动员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和环境保洁,开展“净水美村”宣传教育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 53_关于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雨水治理建设宜居和美乡村的建议.pdf

  2026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申国彦

  联系电话:0371-66309522             18037188796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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