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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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33 分  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6-05-1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5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9号建议的答复

张中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强管控措施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移动源处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在经济社会保持高增长的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全省PM2.5浓度、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但我省地理环境西高东低,秋冬季高湿逆温现象频发,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差,重污染天气仍是制约和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是降低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全面推行绩效分级管理。我厅坚持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作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印发《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指导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等措施,全面提升环境绩效水平,鼓励企业创A晋B;二是修订《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逐级审核、资料归档、监督管理、问责处罚等相关事项,规范评级程序;三是完善我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进一步扩大行业适用范围,明确小微涉气企业认定标准,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分级管理;四是坚决执行“短板原则”,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从严从细审核把关,确保评级结果真实有效、经得起同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

  (二)坚持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一是建立日分析、周研判、月讲评、季调度的会商研判机制,依法依规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杜绝随意提高预警等级、扩大管控范围、延长响应时间等行为;二是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及生产设备;三是审核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每年开展多轮清单审核修订工作,重点审核应急减排措施是否符合技术指南要求,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四是强化监督帮扶指导,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紧盯排放强度高、污染贡献多的重点排放源,对于排放量小、影响轻微的企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杜绝重罚轻管、一罚了之等问题,明令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

  (三)突出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研究显示,一辆重型柴油货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300辆小型客车的排放量。在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厅坚持抓主要矛盾,突出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一是大力推进新能源重型货车更新替代,2025年争取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14亿元支持各地市开展新能源重卡更新替代,全省新增新能源重卡10923辆,新增数量位列全国前五,有力从源头降低了柴油货车污染。二是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水平,推动全省重点行业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优先使用铁路、水路、管道,短距离运输使用封闭皮带通廊、新能源车船等清洁运输方式,2025年全省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熟料等6个行业整体清洁运输比例达80%以上,切实减少了柴油货车使用。三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移动源管控,指导各地更新用车大户2467家,货车白名单11992辆,2025年全省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油燃气货车通行量同比下降43.4%,新能源货车通行量同比上升214.5%,重点用车单位运输车辆由传统燃油燃气货车向新能源车辆转型,为降低移动源污染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底线,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分级标准时,提前48小时及以上发布预警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给企业应急减排预留充分准备时间,在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减排比例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安全稳定生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和区域联防联控,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效,严禁各地随意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提高预警等级、延长响应时间。开展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及减排效果分析,加强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完善应急预案。

  二是强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逐级审核制度,坚持“一厂一策”规范管理,将差异化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及生产设备,A级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可少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绩效等级低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减少管控措施,短时间难以停产的行业实施差异化轮停,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见效。在环保督察、监督帮扶等工作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

  三是坚持做好移动源污染管控。一是坚持抓好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重型货车新能源更新替代、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运输管控等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要求,对我省老旧汽车乘用车报废淘汰或者更新替代为新能源汽车的给予资金补贴,加力推动我省老旧汽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减少燃油燃气汽车污染排放。三是依法开展机动车通行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结合各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推动相关地市依法实施机动车通行管控。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熊 飚

  联系电话:0371-66309853             13803895487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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