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320-01-2026-00037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移动源污染监管处 | 发文日期 | 2026-05-19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195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豫环函〔2026〕62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195号提案的答复
刘汉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用绩效分级与智慧监管 推进我省重点行业清洁运输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将重点行业清洁运输纳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重点任务,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车单位运输监管,统筹推进绩效分级管理、运输结构优化等工作,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
(一)健全绩效分级体系,夯实清洁运输管理基础
结合生态环境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我厅修订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在国家39个重点行业基础上,将绩效分级扩展至4大类12个省级重点行业及3类通用行业,实现全行业覆盖。绩效分级指标包含运输方式和运输监管差异化指标,运输方式指标中对清洁运输和新能源车辆占比均提出了明确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环境绩效A级和引领性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新能源运输车辆可正常通行,同时加大对燃油、燃气排放超标车辆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确保清洁运输长期稳定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助力企业争创环境绩效A级。截至2025年,全省A、B级和引领性企业4032家,水泥47家、焦化17家、钢铁13家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清洁运输水平稳步提升。
(二)推进运输结构优化,稳步提升清洁运输比例
为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速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纯电动重卡,2024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纯电动重型卡车更新替代的通知》,支持各地在自卸、搅拌、牵引、市政环卫等重点领域开展新能源车辆更新替代。《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中入库类型包含移动源污染治理,将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新能源替代或改造,国四及以下非营运货车淘汰、新能源替代纳入治理重点。持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重点行业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方式,短距离运输优先使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重卡。2026年以来,全省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80%以上。
(三)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提升清洁运输管控效能
我厅于2019年底率先在全国建成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监管平台,目前已联网企业9000余家,实现对重点行业大宗物料运输门禁监管全覆盖。河南省机动车数据库向全省工业企业开放访问权限并实时反馈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实现车辆信息自动识别、数据自动存储,切实提升监管效率。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企业建立完整的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通行信息、货物类型、货运量等信息实时上传监管平台,对进出厂运输车辆实施全流程闭环监管。积极推动将火车轨道衡、地磅等数据与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关联,实现清洁运输比例的统计与计算,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二、建议采纳情况
一是关于构建全省统一的运输绩效分级激励体系的建议与国家及我省现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运输方式和运输监管的差异化指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运输车辆管控、新能源货车购置补贴政策等工作措施一致,予以采纳。二是关于升级贯通全域的智慧监管数字链条的建议与目前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监管要求一致,予以采纳。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为抓手,持续实施“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工业企业治理能力整体升级。综合运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遥感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台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排查、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成效。加大对老旧机械淘汰、新能源替代或改造,国四及以下非营运货车淘汰、新能源替代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凝聚监管合力,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2026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移动源处 薄丹丹
联系电话:0371-66309260 15093220606
邮 编:45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