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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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42 分  类
发布机构 综合处 发文日期 2026-05-1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60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6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606号提案的答复

庞航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精细化治理。一是坚持科学精准管控。建立日分析、周研判、月讲评、季调度的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依法依规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制定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和应急减排要求进行细化,实现了全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应纳尽纳、动态更新,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绩效分类管理,将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的减排措施全面覆盖,对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民生保障行业、小微涉气行业以及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地等,分类制定相应减排措施,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严防“一刀切”。二是全面实施绩效分级管理。坚持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作为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被评为A级和绩效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印发《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创A晋B”绩效提升行动,全年开放“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平台,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适时申报绩效等级。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和绩效升级专项帮扶,增强企业减排增效、提质升级的动力和信心,推动企业实施“梯度达标”。三是严格建筑夜间施工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认真落实夜间施工许可制度,狠抓夜间施工监督管理,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督促施工单位取得审批许可后,将夜间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降噪措施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并组织监管人员进行巡查暗访。四是强化社会噪声管理。为化解社会生活方面的噪声矛盾纠纷,全省公安系统主动配合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现场处置工作,对广场舞、健步走活动音量过大行为进行劝阻、疏导;对辖区的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夜间不得超过规定的营业时间,防止产生噪音扰民;对110指令和群众登门报警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及时出警、查清事实、依法处置,2025年共办理“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行政案件246起,行政处罚32人。

  (二)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一是强化行政指导和执法普法。坚持在执法检查中开展普法宣讲、政策解读和风险提示,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合规指导,帮助排查环境隐患、整改管理问题,引导企业增强守法意识、提升治污水平。二是实施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制度。制定实施我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五项清单,对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容错,2025年全省共对284件轻微违法案件免予处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坚持“无计划不检查”原则。每年统筹制定全省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推行“综合查一次”检查模式,大幅减少入企频次。

  (三)畅通全民参与渠道。一是构建多渠道投诉举报体系。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信访平台等渠道,实现对环保“一刀切”问题全流程跟踪督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修订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环保科普宣传教育。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为纽带,创新推出知识竞赛、专题讲堂等多元活动,系统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与科普知识。2025年,组织全省96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累计开展线下活动859次,接待参观群众31495余人次。通过“河南环境”新媒体平台(“两微”“四号”“四端”)聚焦公众需求,解读政策文件、开展互动答疑等多种形式,全年发布科普信息300余条。组织开展“万里同心 共护黄河”“美丽中国 志愿有我”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生态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生态故事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生态环境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环境质量”栏目中专门设立“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城市空气质量月排名”“环境质量年报”“省辖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环境状况公报年报”“环境空气质量实况及形势预报”及“声环境质量”等8个子栏目,按月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知情权,设立的“环境空气质量实况及形势预报”子栏目,实时发布各地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和城市预报情况,供广大人民群众随时查阅。

  (四)强化统筹协调保障力度。一是完善财政资金政策。坚持通过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渠道,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入库指南》,对省级专项资金申请程序和使用方向等进行了规范。十四五以来,全省共获得省级生态环境资金90多亿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支撑。二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2025年,制定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三年达标推进计划,努力用三年时间,逐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配达标。推进解决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短缺难题,向省财政争取9000万专项资金,其中近7000万由省级统一招标各地分别采购。三是深化黄河流域联防联治。与山西、陕西、山东等上下游省份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构建保护责任共担、流域上下游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治理格局,2021—2024年累计获得山东省生态补偿资金2.5亿元,2025年测算获得生态补偿金3786.5万元。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建设伊洛河、小浪底水库国家级美丽河湖,7个省级美丽河湖,20条省级美丽幸福黄河段。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保障,持续深化科学精准管控,全面提升环保治理精细化水平与民生适配水平。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切实加强污染防治项目储备,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扫码入企”工作要求,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按照装备三年推进计划,建设全省统一执法装备管理系统,强化全省执法装备使用,促进执法效能提升。持续开展多元科普举措,构建起全方位科普工作体系。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共治合力,为美丽河南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凝聚社会共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段志峰

  联系电话:0371-66309589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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