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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45 分  类
发布机构 综合处 发文日期 2026-05-2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4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6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4号建议的答复

史全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鹤壁宝山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在企业生产排放管控和环境容量方面,我厅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发展。

  一、坚持实施差异化管控。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充分运用现有应急减排政策手段,强化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和多尺度综合观测工作,提升预测预报的精准度与时效性。结合我省实际,持续优化我省有机化工等12个重点行业及1个通用行业的绩效分级指标,明确应急减排具体要求,实现全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健全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涉气企业全部纳入管控范围并实现动态更新,逐企业、逐生产环节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同时组织各地编制“严格管控、强化管控、提级强化”三类协商减排清单,按照时间、行业、阶段、级别四个维度实施科学管控,持续优化应急减排举措,提升管控科学性。

  二、持续深化开展绩效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绩效分级的引领作用和治本效能,持续深化开展绩效提升行动,加大对煤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帮扶指导。发布创A实施方案,重点推动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全面创建A级企业,助力实现污染减排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双向共赢。全年常态化开放“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端口,开通专项咨询热线,及时回应绩效分级企业申报时的各类疑问;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指导与专项帮扶工作,助力企业实现“梯度达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短板原则”,规范开展现场核验,精准帮扶企业提升环境绩效,确保评级结果真实可信、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差异化减排引导,激励先进企业、鞭策落后企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科学精准开展监督帮扶。聚焦煤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集群、用车大户等关键领域,紧盯空气质量较差、同比反弹或污染较重的城市,统筹“线上监测+线下核查”双重监管模式,优化工作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精准锁定检查对象、规范检查流程。坚持“帮扶与监督并重、以监督促帮扶”的原则,对主观恶意、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对未达到绩效分级标准的企业依规予以降级,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审慎包容执法,强化整改帮扶指导,持续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四、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审批。根据《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要求,我省禁止新增煤化工产能。同时,煤制合成气项目属于我省“两高”项目范围。鉴于上述情况,在鹤壁煤化工项目具备产能来源、按要求履行“两高”会商程序后,我厅将依法依规做好环评服务,在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为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加快审批速度,助力煤化工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持续关注鹤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督促并指导鹤壁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为项目建设腾出总量指标。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6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孙海静

  联系电话:0371-66309093 19837103395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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