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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69 分  类
发布机构 综合处 发文日期 2026-06-1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8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张祖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目标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在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方面。一是持续强化节能环保领域技术创新,聚焦节能环保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培育了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6家省产业研究院;多次联合省科技厅等部门发布河南省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以需求为导向破解行业技术瓶颈;汉威科技、金利金铅等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加快推动环保技术装备创新发展。二是扎实推动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印发河南省工业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目录,推广先进工艺技术30项、高效节能装备11项,其中3项节能降碳技术、9项装备产品、1项工业节水技术、4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3项环保技术装备入选工信部推广目录;举办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创新大赛,推广绿色低碳发展优秀成果150项。三是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10大传统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出台《河南省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钢铁等九个重点产业绿色化改造指南,明确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具体措施,指导重点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发展。四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发展,开展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着力打造“6+14”未来产业矩阵;培育能效“领跑者”企业国家级2家、省级11家,节水型企业(园区)16家,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园区)10家;发布9家循环再生工业园,遴选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助力循环经济发展。

  (二)在建立灵活的管控机制方面。一是科学实施错峰生产,印发《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烧结砖瓦企业错峰生产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2025-2026年度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错峰范围、时间节点及组织实施要求,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分类施策,严禁“一刀切”行为。二是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全面推行绩效分级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修订管理细则,明确工作要求,规范评级程序,鼓励企业提标晋级;建立日分析、周研判、月讲评、季调度的会商研判机制,依法依规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杜绝随意提高预警等级、扩大管控范围、延长响应时间等行为;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具体到生产线、生产环节及生产设备,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减少管控措施。三是省印发《河南省2026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各市创建绿色物流区,优化新能源车便利通行条件,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力推动重型货车新能源更新替代。四是2018年7月我省印发了《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等级落实有效的激励惩戒措施;202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行业信用评价由国家统一规范,各省不再单独设立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统一标准体系。

  (三)在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方面。一是加强环保政策和法规宣传,更好发挥主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作用,加强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和常态化宣传,通过专题培训会、政策宣讲会、入企帮扶指导、典型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企业守法意识。二是创新绿色金融赋能制造业发展,出台《河南省金融赋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试点政策措施》,建立银企共享、银企对接、成果统计、成果评估工作机制,遴选首批试点银行10家,鼓励金融机构与绿色工厂自由对接。首批金融试点企业84家,融资需求70亿元,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后全部完成授信。三是加大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坚持日常执法和重点行动双向发力,依法依规开展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执法、重点涉气行业清单式执法、问题线索推磨互查等多项重点执法行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加大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深入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绿色经济。

  (二)完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推动企业创A晋B,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加大监督执行力度,确保差异化措施精准落地,助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强化政企合作。加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深入开展专题培训、入企帮扶,提升企业守法意识。深化绿色金融赋能,扩大试点银行和企业范围,跟踪评估授信落地成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6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孙海静

  联系电话:0371-66309093        19837103395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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