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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电厂二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6-25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11515)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南阳电厂二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南阳电厂二期送出工程项目途经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镇平县、卧龙区、南召县、职教园区和方城县。

  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本次建设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

  (一)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南阳1000千伏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1000千伏出线间隔、1组360兆乏高压电抗器、2组240兆乏低压电抗器。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开工建设,不新征土地。

  (二)线路工程

  (1)第一段1000千伏线路工程为:起于南阳电厂二期升压站,止于NA70杆塔断开点,线路长度约31.6千米,杆塔70基,单回路架设。

  (2)第二段1000千伏线路工程为:起于南阳特高压站,止于NA75杆塔断开点,线路长度约65.4千米,杆塔137基,单回路架设。

  (3)500千伏玉群Ⅰ回20号~21号塔段线路改造工程为:新建线路长度0.9千米,杆塔3基,单回路架设。拆除原线路长度0.7千米,杆塔2基。

  工程总投资83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2.2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6%。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应按照《报告书》和批复要求,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项目跨越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时,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开展施工,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同时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公众提出的环境诉求,按要求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本批复有效期五年。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6年6月25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南阳市生态环境局、中国电力工

  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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