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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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86 分  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6-07-1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14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9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146号提案的答复

张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举措打好“四张牌”高标准守好蓝天梦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省委书记、省长“双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指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三级推进工作机制,今年省两会期间,召开推动新一年良好开局动员部署会,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改善,到“十四五”末,全省PM2.5浓度、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三项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但正如您所指出的,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结构性污染仍然制约着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加上不利的地理条件,冬季取暖和夏季臭氧污染压力大,导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仍居全国后位。您所提出的转型赋能、区域联动、差异化治理、规范执法等建议,正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工作重点,更是下步的努力方向。

  一、推动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实施十大传统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建立统计监测、清单管理、调度推进三项工作机制,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基础材料加快向新材料赛道转型。出台《河南省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9个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指南,指导重点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4%,高于规上工业4.3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2.4%提高到24.8%;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3%。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十四五”累计开展省级“两高”项目会商联审129个,不予通过16个。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印发《河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落后低效产能退出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不达标的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二是稳妥推进能源利用清洁化、低碳化。扎实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清洁能源替代,重点削减分散低效用煤,有效降低大气污染排放。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大关,其中风光新能源装机占比近9成、规模持续领跑中部地区。地热能供暖面积突破1.4亿平方米,居全国第1。推动煤电机组升级改造超3000万千瓦,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至297克/千瓦时。累计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620余个,形成节能能力超过600万吨标准煤/年。三是聚焦打造绿色交通体系。扎实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推动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南阳(内乡)煤炭储煤基地铁路专用线二期工程和内河航运“11246”工程等项目建设,打通西北至河南“铁水联运”省际大通道,打造豫鲁内陆便捷出海通道,“十四五”期间建成15条铁路专用线,新增运量(含发送和到达)约1800万吨/年,全省港口吞吐量达6067.58万吨。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货运走廊,推动纯电动重型货车、氢燃料电池车辆等在走廊常态化运营。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全省工程机械电动化率达到5.7%。

  二、开展污染治理协同联动

  一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去年以来,我省以构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打通全省1733个乡镇空气站的实时监测数据,实现了“智能识别—实时推送—分级处置—结果反馈—闭环确认”的全链条管理。针对异常高值,自动整合风向、风速、温湿度等实时气象信息,圈定站点5公里范围内上风向涉气企业,梳理周边空气站联动数据、秸秆火点动态,在5分钟内自动生成一份详尽的《污染成因分析报告》,通过短信、语音电话等多渠道联动提醒。该平台自2025年10月上线以来,全省环境问题的平均处理时间已从17.4小时大幅压缩至1.7小时,实现了高效靶向治理。二是积极破解污染转移传输。积极参与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根据国家研判结果,协同周边的河北、山东等省份组织各地按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携手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共36个城市建立区域跨界污染共治机制。建立完善我省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依法依规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综合采取远程监控、高值预警等方式,指导各地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杜绝随意提高预警等级、扩大管控范围、延长响应时间等行为。鼓励各地加强与周边地区开展联防联控,2025年,信阳与黄冈、六安建立了鄂豫皖大别山区大气联防联控体系,商丘与淮北、菏泽、济宁、临沂、连云港、宿迁、宿州、徐州、枣庄等地签订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重污染天气管控协同高质量发展协议。三是探索推进农业氨减排。试点推进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针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我省以牧原为主完成了100个氨排放控制项目,通过对圈舍、粪污处理环节等进行密闭,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养殖环境的氨气排放;针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南阳市探索出了“内乡模式”,利用畜禽粪污三级厌氧发酵罐对养殖场(户)畜禽粪便进行全量收集和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统一转运至各乡镇畜禽粪污收储利用中心还田利用;对商丘市宁陵县和周口市太康县每周开展氨气排放试点监测。有序推进源头氨减排,河南心连心集团研发的高效尿素氨减排技术,已被列为省级农业主推技术;今年我省印发《关于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田间试验技术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减量增效施肥给予支持;获嘉县、镇平县、商水县等地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氨减排30%左右;濮阳市结合玉米、大豆对氮肥的需求,制定了《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鼓励推广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

  三、提升精准治污水平

  一是强化PM2.5治理。散煤燃烧是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自2017年起,因地制宜开展“煤改电”、“煤改气”、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清洁取暖改造,做好生活散煤治理。加快煤电结构优化调整。秋冬季期间,全省热电机组实施环保绩效水平高的、距离城区远的、清洁运输比例高的机组多发电,环保绩效水平低的、距离城区近的、清洁运输比例低的机组少发电,削减燃煤污染。积极开展源解析,“十三五”以来,我省逐步建立完善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实现对空气中PM2.5的组成,如硫酸盐、硝酸盐、铵盐、有机碳、无机碳和地壳物质等微观组分的监测,结合数值反演源解析,识别本地污染和外来贡献,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基础支撑。二是强化VOCs治理。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力度,每年将VOCs综合治理作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内容,组织各地认真梳理VOCs治理任务,建立清单台账,深入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无组织排放整治、集中涂装中心绿岛项目建设等。2023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任务3000余项,排查整治低效失效治理设施5000多台,综合治理已初见成效,2025年全省臭氧超标天数为38天,同比减少19天。三是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修订完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每年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指导各地以应急减排清单为基础,逐个排查区域内污染源,摸清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绩效分类管理,将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的减排措施全面覆盖,对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民生保障行业、小微涉气行业以及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地等,分类制定相应减排措施,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对于排放量小、影响轻微的企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杜绝重罚轻管、一罚了之等问题,严防“一刀切”。

  四、提升系统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绩效引领。我厅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作为持续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印发《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全年开放申报平台,邀请“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专家和省内外行业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和绩效升级专项帮扶,从项目审批、资金奖补、差别化电价、环保税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指导各地开展“创A晋B”绩效提升行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被评为A级和绩效引领性的企业,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对满足环保要求承担着居民供电供暖、城市运转、食品加工、重点外贸等保障类企业,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实施“以量定产”;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减排措施。二是规范执法裁量权。我省生态环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和情节复杂、重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要求。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省公开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248种特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确立裁量基准,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内容综合考虑,可以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三是按程序出台重大决策。《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差异化减排措施,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3年,修订过程中,参考了山东、河北、四川等省份最新预案,征求了省环委办成员单位以及省辖市(区)政府的意见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由省政府印发。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持续改善、全面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谢志广

  联系电话:0371-66309588     18737108556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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