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320-01-2026-00095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大气环境处 | 发文日期 | 2026-07-27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5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豫环函〔2026〕110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5号建议的答复
张瑞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十五五”时期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关键路径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统筹治标举措与治本工程协同发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转型,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狠抓产业结构减排。一是持续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印发实施《河南省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两高”项目管理范围,明确项目产能、污染物、能耗、煤炭等指标替代要求,并进一步严格部门会商联审,把好“两高”项目准入关。二是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化改造,抢抓国家设备更新政策机遇,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4个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2024年以来,获得国家下达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86.1亿元,支持800余个项目建设,带动投资780亿元。三是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发展,印发实施《河南省钢铁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等10个行动计划》,建立统计监测、清单管理、调度推进三项工作机制,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基础材料加快向新材料赛道转型。出台《河南省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2027年)》,发布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9个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指南,明确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具体措施,指导重点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印发实施《河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落后低效产能退出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改造提升或淘汰退出。全省在2025年淘汰烧结砖瓦生产线300条以上,淘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180余台。
(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修订《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从源头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印发实施《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核心,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燃料用煤,加快推进存量燃煤设施提升改造。全省在2025年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20余个,形成节能能力超过200万吨标准煤/年。二是稳妥推进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有序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和燃煤锅炉关停或整合。“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关停淘汰34台燃煤机组、55台燃煤锅炉。三是加快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以及冲天炉等工业炉窑和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累计完成工业炉窑清洁低碳能源替代360台以上。
(三)持续优化低碳交通运输结构。一是扎实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推动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南阳(内乡)煤炭储煤基地铁路专用线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完成“十四五”期间建成15条以上铁路专用线目标任务,全省港口吞吐量达6067万吨,同比增长20.17%。二是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累计支持全省汽车更新近1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近70%。三是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安排10.85亿元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火电、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郑州建成8个、郑州航空港区建成7处绿色物流区,试点实施区域内货运基本使用零排放车辆。
(四)推动空间结构优化调整。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精准实施差异化分区管控,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在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基础上,细化形成涵盖26个图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体系。根据各市实际情况设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建立“一市一数”的差异化排放上限,动态监控并核算企业排放情况,依托GIS“一张图”对临近超标区域实行预警、对已超标区域及时告警;将管控要求精准落实到单元,实现排放量差异化调控,通过智能化手段强化源头防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与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有效联动。强化面源污染管控,持续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推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和恶臭气体治理设施建设,2025年完成104个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氨排放治理项目。
(五)深入推进工程减排。一是推进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全工序、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率先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推动13家钢铁、49家水泥、17家焦化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下降25%以上。二是深入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持续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2025年完成2703台低效失效设施提升改造。三是加快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推动燃煤电厂精准喷氨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推进燃气锅炉、炉窑低氮燃烧改造。四是实施VOCs综合治理。组织涉VOCs企业开展关键环节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在重点行业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油墨,规范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2025年,全省完成101家企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44家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335家涉VOCs企业综合整治提升。
(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一是健全环保绩效分级体系。制定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印发绩效等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优化绩效分级范围、指标,推动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落实,精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省A级、B级和绩效引领企业达到3600余家,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二是严格预警响应,动态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排污监控数据、高值热点、走航监测、电量监控等数据,精准锁定高值区域和问题线索,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强化执法监管,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864家,实现动态清零。严厉打击数据造假,查办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492件、企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156件。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锚定“一、二、三、五”目标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取得“十五五”良好开局,聚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根本好转。
(一)坚持高位部署压实责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以坚定决心、铁的手腕、过硬措施打好攻坚战。强化攻坚合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履职、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目标管理,坚持日提醒、周调度、月通报,对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整改进度滞后、未达到目标时序进度的市县,综合采取提醒、通报、公开约谈等措施,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二)持续发力深化治本攻坚。锚定“一年见底清乱、两年提升进位、三年居中前行、五年根本扭转落后局面”目标,大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整治、落后低效产能淘汰退出、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晋B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构建绿色运输体系,把绿色低碳转型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效能,确保在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
(三)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集中力量狠抓工程减排,以重大工程减排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逐地市、逐行业、逐企业、逐工序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化管理清单。产业结构优化上,重点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整合退出1亿标砖/年以下烧结砖生产线,退出独立砂石骨料企业和独立洗煤厂,加快产业集群综合整治。能源结构转型上,推进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关停淘汰,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交通结构调整上,提升铁路、水路货运占比,新增新能源重卡12000辆以上,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改电1800台以上,6个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9个省辖市完成绕城公路改造。工业深度治理上,高质量完成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全流程改造,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精准喷氨、全负荷脱硝升级改造,加快长流程钢铁和铸造用生铁企业一氧化碳深度治理,完成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改造800家以上,力争创建A级企业100家以上。
(四)切实提升支撑能力。发挥中央资金引导作用和省级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各地加快实施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能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细化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精准研判重污染过程,组织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提升应急管控实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和处罚力度,实行企业违法行为和监管失职“一单双罚”,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邰帅
联系电话:0371-66309350 15038333566
邮 编:45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