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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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94 分  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6-07-27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7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11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7号建议的答复

路录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关停工作中实行分类处置、保障民生供暖与工业蒸汽供应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专项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有力推进我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快优化能源结构,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印发《河南省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小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工作目标、关停淘汰范围、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开展现场调研。2026年2月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分5组对全省小煤电机组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全省小煤电机组基本情况,关停退出可行性、存在问题和困难,形成《关于河南省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整合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我省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整合提供支撑。

  (三)建立工作台账。组织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力公司等部门召开小煤电机组关停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淘汰。目前,已制定印发2批次煤电机组淘汰关停计划,对13家企业26台机组实施关停淘汰。对暂不具备关停淘汰条件的,持续跟踪热源替代技术和条件成熟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调度督办。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将已制定的2批次13家企业26台计划关停淘汰的小煤电机组,纳入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各部门、各市政府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工作情况,加强督办,保障小煤电机组关停工作落地见效。

  (二)分类推进实施。坚持“一企一策”,分类分阶段实施关停退出计划:对于短期内具备关停退出条件的,倒排工期,推动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关停;对于具备供热替代条件后可关停退出的,协调解决管网建设、热源替代等问题,推动在2027年年底前完成关停;因特殊原因暂时不具备关停退出条件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跟踪热源替代技术和条件成熟度,具备条件后实施关停。

  (三)做好热源保障。深入挖掘大型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统筹规划供热管网建设,打通热源供应衔接关键环节。积极对接企业关停退出工作,及时协调供热管网建设、热源替代、手续办理等问题,激发企业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导协调企业签订长期供热协议,锁定蒸汽价格,降低企业成本,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性。

  (四)严格环保监管。将小煤电机组作为环保执法监管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关停淘汰前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已关停机组的现场核查,防止违规复产现象发生。

  2026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邰帅

  联系电话:0371-66309350            15038333566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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