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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97 分  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6-07-27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11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晁艳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阳等重点工业城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一是健全环保绩效分级体系。制定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印发绩效等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优化绩效分级范围、指标,推动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落实,精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省A级、B级和绩效引领企业达到3600余家,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二是严格预警响应。动态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排污监控数据、高值热点、走航监测、电量监控等数据,精准锁定高值区域和问题线索,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加强跨区域联防联控。2024年省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冀、鲁、皖、豫省界区域城市应急联动会商机制,2024年8月,河南、湖北两省在襄阳市共同签署了《湖北省、河南省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2025年11月,安徽、河南两省印发《皖豫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实施方案》,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开展美丽蓝天城市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关于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申报要求,指导各市综合考虑本地大气主要排放口数量、人口规模、项目总投资等因素,梳理谋划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产业集群综合治理等减排效益显著的治理工程,以省辖市为单位申报“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经过多次申报培训、集中会审、一对一指导,指导各地不断补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经过国家集中评审,我省有4个城市获得国家第一批美丽蓝天城市项目资金支持,共争取中央资金40亿元,在入围城市数量、争取支持资金额度上均位于各省份前列。

  (三)深入推进结构优化调整。一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重点行业拟建项目均要求达到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A级、引领性水平要求。实施十大传统产业提质升级行动,24个传统产业集群完成升级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2025年淘汰烧结砖瓦生产线300条以上,淘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180余台。二是稳妥推进能源利用清洁化、低碳化。印发实施《河南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等文件,扎实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累计关停燃煤机组34台共313.2万千瓦,完成360余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2025年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20余个,形成节能能力超过200万吨标准煤/年。三是聚焦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全环节监管,推进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大宗物料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扎实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完成“十四五”期间建成15条以上铁路专用线目标任务,全省港口吞吐量同比增长20.17%。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累计支持全省汽车更新近1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近70%。火电、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细化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精准研判重污染过程,组织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提升应急管控实效。深化落实豫鄂、皖豫跨区域生态环境合作协议,完善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和处罚力度,实行企业违法行为和监管失职“一单双罚”,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发挥中央资金引导作用和省级资金撬动作用,督促指导各地积极谋划小热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落后低效产能淘汰退出、构建清洁运输体系等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点减排工程,申报实施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加快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能力,争取我省剩余14个城市尽早纳入美丽蓝天城市项目支持范围,发挥中央资金减排效益。

  (三)扎实推进结构调整攻坚。大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整治、落后低效产能淘汰退出、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晋B等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集中力量狠抓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逐地市、逐行业、逐企业、逐工序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化管理清单,以重大减排工程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邰帅

  联系电话:0371-66309350                15038333566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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