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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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6-00098 分  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6-07-3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081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6〕11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081号提案的答复

米立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亟需完善河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法律法规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农药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03-04,特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者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农药废弃包装物符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的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等要求,或者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标准填埋、焚烧的,其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未集中收集的,全过程均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所做工作

  (一)精准遴选处置利用主体,规范行业准入管理。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我厅印发《关于公开遴选河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通知》,严格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利用主体遴选流程。在全程工作中,我厅充分发挥职能技术优势,重点承担专家抽调选派、现场实地核查、资质条件审核、技术标准把关等核心工作,全程保障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规。通过层层筛选、严格审核,全省最终确定2家合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其中包含1家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废农药包装物)综合利用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药废包装物专业化处置渠道,夯实了行业合规运营基础。

  (二)补齐处置能力短板,强化全过程智慧监管。聚焦农药废包装物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短板,我厅持续推进废包装物类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提质扩容,不断完善全省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有效破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不规范、利用率不足等问题。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废弃包装物类危险废物专业化利用单位19家,核准综合利用能力达35.89万吨/年,全省农药废包装物处置利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同时,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精细化、信息化监管要求,督促全省所有废弃包装物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全部入驻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药废包装物从回收、转运、贮存到资源化利用、末端处置的全链条电子化、可视化、闭环式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处置利用能力建设。针对您提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建议,我厅将持续提升利用处置能力,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继续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废包装物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持续强化行业示范引领。择优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行业标杆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农药废包装物利用行业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三)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密切配合省农业农村部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处置、利用全链条工作体系,切实提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助力全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026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376             15516913633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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