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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建立《河南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的函

来源:设管处 时间:2025-09-16

豫统函〔2025〕49号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开展2025年河南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函》(豫市监函〔2025〕1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立《河南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该制度制定机关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请于2025年9月下旬,将本文批准后的调查制度及电子文件报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存档。实施期间,《河南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特此函告。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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