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省统计局审批的省级部门及地方统计机构的统计调查项目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建立《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满意度调查制度》的函

来源:设管处 时间:2025-11-10

豫统函〔2025〕58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满意度调查项目的函》(豫发改营商函〔2025〕2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立《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满意度调查制度》。该制度制定机关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26年3月。

  请于2025年11月中旬,将本文批准后的调查制度及电子文件报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存档。实施期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满意度调查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特此函告。

  2025年11月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