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互动 > 意见征集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关于《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处 时间:2025-12-01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统计工作实际,河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对裁量基准进行修订,联合起草了《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处(邮编:450018)。来信请注明“裁量基准意见征集”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nstjjzfjd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裁量基准意见征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河南省统计局

  2025年12月1日

  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征求意见稿).wp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