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两参”人员的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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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10-14 |
| 咨询内容 | 民政厅的各位领导:我是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80401部队的退役军人,依据国务院20O7年|O2号文件精神,民政部门职责共有4项,其中第3项的后半都分“对其它涉核人员组织认定,检查身体,数据统计…”。文件发放10余年了,我也多次向民政各级部门进行过咨询,至今仍无落实。目前全国各地战友的涉核认定已基本结束,我省的认定工作何时开始?我的涉核认定何时能够落实,我期待着,盼望着。。。。。。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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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10-25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