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咨询
提交时间 2014-12-24
咨询内容 A公司(A1公司1993年成立,2001年名称变更为A公司。A公司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A1公司因未年检于2012年被吊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于2003年失效)与B公司有经济纠纷,2013年经法院裁定,将A公司名下划拨使用土地上的房产办理到B公司。而后房管部门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法院随后又对国土部门致函,函商土地部门予以协助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经查,A公司所持土地证(划拨)证载的使用权人为A1公司,房管部门在2013年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的过程中也曾提出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的为A1公司而不是A公司不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目前,房管部门已为B公司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B公司现要求办理土地过户手续。鉴于上述情况,土地部门如何办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回复时间 2014-12-25
回复内容

你好,请你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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