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省直医保大病政策 |
|---|---|
| 提交时间 | 2025-05-18 |
| 咨询内容 | 省直退休职工异地就医,已开过转诊。门诊费用自费和住院费用自费部分,如何通过大病医保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多少?自费超过多少起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
| 回复时间 | 2025-05-20 |
| 回复内容 | 问题收悉,现解答如下:河南省省直职工的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省直大额补助。一个保险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额补助资金按90%比例支付(在职、退休报销比例均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大额补助的支付范围与省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致,即政策范围内住院(含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不包含起付线以下费用、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部分。相关问题亦可致电0371—69612393—5—0咨询(已回电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