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广场需要建人防工程吗 |
|---|---|
| 提交时间 | 2024-07-02 |
| 咨询内容 | 广场需要修建人防工程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4-07-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规定,利用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等开发地下空间的建设项目(包括单独开发地下空间和以开发地下空间为主一并开发地面建筑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人防工程。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