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洛阳市伊川县解放军驻军部队一些问题咨询 |
|---|---|
| 提交时间 | 2025-04-24 |
| 咨询内容 | 事情起因: 您好,2024年10月13日,洛阳市伊川县解放军驻地有人和我联系,从我处租赁建筑脚手架器材,在解放军驻地内使用,我在2024年10月13日、23日分别送脚手架(包含全套两架门架、一块夹板、两根拉杆、四个链接脚)近44套(另有其他器材不等)到部队驻地供对方使用)。 在确实看到器材进入解放军驻地内,出于对解放军的信任和拥护,我们没有收取任何器材押金,并和联系人说明很荣幸能为部队出点力,每套器材租赁费降至1元一天(包含全套两架门架、一块夹板、两根拉杆、四个链接脚、其他小件单算,均降价);对方从部队内出来驾驶我的运货车进入部队卸货,我看到器材在驻地大门内东侧楼房处卸货使用。 截止2024年12月2日,对方还回了所使用的器材,连接脚数量不等、11块夹板器材损坏,出于对解放军的拥护,我处没有提出任何意见,经计算共有2093元租赁费用;对方说给领导请示,随后付钱,我们同意。 截止今天2025年4月24日,出于信任,我们偶尔联系对方,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没有结款,近期对方联系方式拒接,我们联系不上对方了。 我们的诉求: 首先,我们不是投诉或者矛盾,只是我们没有办法联系上伊川县解放军驻地负责这方面事务的领导,请贵单位联系下驻地单位,询问下情况,如果这笔业务却是解放军使用,请通知我们,我们愿意放弃这笔款项,作为我们拥军的一点点心意,我们在现在以及未来都万份愿意为解放军部队做出一点点的贡献。 如果这笔业务不是部队受益而是某位私人受益,请帮忙联系下伊川驻地部队领导,商讨下看事情怎么解决。 万分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5-04-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经与咨询人电话沟通,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的业务范围,建议联系咨询当地人武部门。 感谢您对国防动员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