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强制性让老百姓出资使用自来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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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5-07-17 |
| 咨询内容 | 省水利领导: 河南省方城县拐河镇新庄岭村,存书记等领导人,为打个人目的,强调性让老百姓出资使用自来水。如果不使用自来水的百姓,村支书扬言让给签协议让百姓脱离这个村,什么事都不叫找他们村领导办事。拖延交钱者一天加十块钱。这就是作为共产党的政策?本身我们村都是每家每户都有吃水井,水管都是接好的。村领导非说百姓们的水井不合格等理由。村里打的水井本身就是靠水库打的水井,水库污染严重。还不如我们百姓自己打的水井水质好。不是百姓们不想用,原因就是水源不行。 希望领导重视。 全村500多口人等领导们的回话 电话不是真的邮箱是真的希望领导们理解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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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11-13 |
| 回复内容 | 组织方城县水利局对群众反映“强制性让老百姓出资使用自来水”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强制性让老百姓出资使用自来水”问题 方城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二五”规划,是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由项目所在村组提出申请,所属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上报县水利局汇总,逐级呈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分期分批逐年实施的。方城县拐河镇辛庄岭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项目村之一。在工程建设前期,为落实市政府84号文件精神,县水利局要求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工程建设是否支持、自筹资金落实、建设用地落实、水价核定、水源选择、管理主体落实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向县水利局作出书面承诺和落实(村民代表10人以上签字按手印并盖村委章)。经辛庄岭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支持饮水工程建设,在满足“六个前置条件”后,予以实施2015年度辛庄岭村饮水安全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单靠国家有限资金远远不够,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筹措,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也让群众成为工程的直接投资者和受益者,并有利于工程维护,能够持续运行并长久发挥效益。根据省政策的要求规定,现行饮水工程投资标准为500元/人,其中,中央配套资金300元/人,省级配套100元/人,市及配套40元/人,群众自筹60元/人的标准筹集建设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按照自愿、不强制、不摊派原则,由镇政府或村委收缴,并上缴到方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统筹使用,自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入户工程配套设施。辛庄岭村按照群众自筹60元/人的标准筹集建设资金,按照下达计划人数应筹资金72000元,至目前群众上交至方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自筹资金40020元,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所属乡镇意见和所在村委提供入户名单进行入户设施配套,未上缴自筹资金的用户不进行入户配套。截止目前,辛庄岭已有217户居民安装了饮水入户设施,剩余用户放弃使用,没有配套。 2、关于“水库污染水源井”问题 辛庄岭村供水工程以深井作为饮用水源,水源井距最近的黄庄水库至少有1000米,井深90米,井及周围地质为岩石层,故水库水质不会影响辛庄岭村供水工程饮用水源。水源井建成后,县卫生防疫站现场采取水源井水样,经检测,除菌落总数超出允许标准15%外,其余均符合饮用水标准,供水站配套有二氧化氯消毒设备,经消毒后,饮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安全标准。根据抽水试验,该水源井出水量10m3/h以上,远远满足该村生活用水需求。 根据现场情况了解,现辛庄岭村95%以上居住村民已使用水安全饮用水,且对饮用水的水质水量表示满意。 附:1、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辛庄岭村供水站水源井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报告 2、拐河镇辛庄岭村村民委员会对本村安全饮水情况反映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