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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求证豫工信信(2014)430号文件是否属实
提交时间 2016-12-29
咨询内容 近期一家名叫中贵贸易有限公司旗下中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打着河南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豫工工信(2014)430号文件的名号,在互联网上搭建虚拟现货交易平台,诱导投资者进行入金投资,通过后台操控数据,卡盘,等手段诈骗投资者的资金.望工信厅产业融合办给予查询,看这个文件到底是否支持中部大宗商品微交易违规运营,给广大受害者一个说法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回复时间 2016-12-29
回复内容 你好,2014年8月,经省电子商务协会推荐,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同意开展能源矿产和有色金属行业现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的批复》(豫工信信〔2014〕430号),同意依托河南中贵贸易有限公司运营的中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开展“河南省能源矿产和有色金属行业现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并明确要求“平台运营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以大宗商品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 2016年9月,试点建设期已满两年,且省政府出台《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16〕186号),授权省商务厅为全省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场所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情况下,我委印发《关于停止河南省能源矿产和有色金属行业现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的意见》(豫工信产融〔2016〕217号),明确提出河南中贵贸易有限公司(中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不得再以试点名义进行宣传, 我委也不再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试点工作。 近期以来,我委陆续接到部分群众咨询,指河南中贵贸易有限公司(中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仍在以试点名义进行宣传。我委已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布了试点停止有关情况,试点停止后河南中贵贸易有限公司(中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经营行为与我委没有任何关系;同时,我委已再次要求河南中贵贸易有限公司(中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全面更正宣传资料并消除影响。针对部分群众反映河南中贵贸易有限公司(中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按照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可以将有关情况向商务、金融、公安部门进行举报,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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