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残疾儿童补贴生活救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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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4-11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民政厅领导: 您好。 我是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沁水村12组的村民,我儿子刘明锐天生哑巴,被认定为一级残疾,享受了残联生活补助220多元。我和我妻子都是农村人,收入低下而且不稳定。前些天,听同村的人说,我儿子能享受民政部门的低保补助。我们去登封市民政局咨询了,当地民政部门说享受了残联的生活补贴就不能再享受民政部门的低保补助。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豫民文《2012》327号文件精神,文件里并没有说明在享受残联部门的生活补助后不能享受民政部门的低保补助。请问下领导,我们该怎么办?到底能不能享受民政部门的低保补助。 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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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4-15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