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医用纱布块能否销售给个人消费者
提交时间 2026-01-28
咨询内容 您好老师,关于我司生产的医用纱布块(豫械注准20212141818)能否销售给个人消费者。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九条规定“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还应当具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我司生产的医用纱布块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的相关描述,并且医用纱布块的使用无需经过专业的培训或技术指导,风险可控,因此我司认为医用纱布块可以销售给个人消费者自行使用。望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6-01-30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还应当具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此条款适用前提是该医疗器械在设计、注册时,其预期用途本身就定义为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安全使用。拥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是“可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满足的条件,但并非判断产品能否个人使用的唯一或决定性标准。

  医疗器械销售范围的法定依据是产品注册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由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与注册内容一致。贵司产品的销售范围不得超出被批准的适用范围。

  贵司认为产品“使用无需经过专业的培训或技术指导,风险可控”,这一单方面判断不能替代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医疗器械的风险评估和适用范围界定,需在注册环节由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基于专业技术评价予以确认。

  综上,建议贵司严格按照已获批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的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