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工业生产性厂房及其配套实施的界定 |
|---|---|
| 提交时间 | 2020-05-21 |
| 咨询内容 | 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认定是不是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必须是工业用地?非工业用地的生产性设施在不在履行人防义务的范围?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0-05-25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 2、城市生产性建筑可不履行人防义务。 |
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工业生产性厂房及其配套实施的界定 |
|---|---|
| 提交时间 | 2020-05-21 |
| 咨询内容 | 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认定是不是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必须是工业用地?非工业用地的生产性设施在不在履行人防义务的范围?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0-05-25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 2、城市生产性建筑可不履行人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