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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6兆瓦以下除屋顶以外的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池塘水面、渠道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否需要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
提交时间 2022-11-24
咨询内容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2〕563号)规定,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户用光伏项目)不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 想进一步咨询,6兆瓦以下除屋顶以外的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池塘水面、渠道、荒山荒坡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否需要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是否可以直接在当地发改委进行备案?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2-12-01
回复内容

亲爱的刘大千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经与国家能源局以及我省自然、电网等单位沟通对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 号)精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我省不超过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可不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其他类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应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同时,考虑我省土地资源紧张的实际状况,涉及用地的光伏发电项目,须按照我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25 号)落实用地条件,使用未利用地以外土地建设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另外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相关要求,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建设地点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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