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接收问题 |
|---|---|
| 提交时间 | 2017-12-14 |
| 咨询内容 | 12月3日,前往你部商丘虞城区和睢阳县民政局,移送退伍老兵返乡,到达虞城区民政局安置科后,对方接待人员以档案未走机要,不予接收,要干部把档案带回去后,走机要,才予以接收,当时我询问了为什么要走机要,部队派干部送不行吗?对方当时回答不行,这是上面的规定。后到睢阳县民政局也是同样情况。我就想问一下这个规定是何时、何部门哪出台的,如何规定的。并且据我了解,只有河南省出现这种情况,同时,河南省别的市也有接收的情况,最后我想说得是即使有这个规定,是不是能人性化一点,实事求是一点,这样的落实,不是真落实,不是方便群众。习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增加军人的社会尊崇感和职业的荣誉感。战士从地方到部队走的时候是敲锣打鼓、喜气洋洋的,回来的时候由干部带队送到家乡,也是一种增加其荣誉感的体现,入伍光荣,退伍同样光荣。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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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12-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