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没有办理产权的地下室房产局收取维修基金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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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4-23 |
| 咨询内容 | 我是卫辉市领秀城一名业主,与2014年购买领秀城二期房产一套,当时开发商实行住宅和地下室绑定销售,住宅办理产权证,地下室只有使用权,现在马上拿房屋产权证,可房产局现在按40元一平方价格收取地下室维修基金,如果不交不给办理房屋产权证,请问没有产权的地下室房产局收取维修基金是否合理?整个小区2700多户,盼回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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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4-26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可向所在房管局提出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该收费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