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规划调整后人防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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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05-10 |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一个工程项目分三个地块(用地、规划、土地三个地块都是独立分开的),全部于2019年上半年在人防立项,下半年因规划调整,所以重新申报人防手续。其中a地块于2019年底网上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当时此地块已开工建设,我公司按照老标准基础埋深算法缴纳易地建设费是否符合人防规定?剩下b和c两个地块现准备申报人防手续,建设防空地下室是按照人防新标准还是老标准?请给予我公司明确答复,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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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05-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2020年1月1日前已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不适用豫人防〔2019〕80号文件。 2、土地供应方案中未明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的民用建筑,其规划条件调整的,按照人防部门受理合格申报材料时的政策办理相关人防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