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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谁来落实豫政(2011)55号文件?
提交时间 2018-03-14
咨询内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第二节第二款2.高等学历教育。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征集的士兵退役后,有关部门要做好复学的协调工作,其中选择回原学校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符合条件的该如何走费用免缴程序,望告知,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5-1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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