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2012年转业士官待遇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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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12-03 |
| 咨询内容 | 我是2012年6月份转业的士官,按照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文件,第三十六条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这两条规定,我享受政府安排工作,上岗及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但是工作安排以后单位没有对养老、住房、医疗等保险进行对接,期间有2年的义务兵在单位入编,我就问管人事的领导,给的回复说是我们和两年退伍兵一样,无非就是多干了10年,其他都一样,没有编制没有养老保险,啥都没有,给发工资就不错了。 我就是想问问,中央、省都已经出台文件保护转业士官的权利,但是县一级为什么不执行,这情况是不是违背省级文件精神,是不是“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严重点可以说是“不执行中央、省级文件精神”,搞小集体小山头。 这次恰逢国务院督查退役士兵安排情况,希望领导们给于重视,我们这些士官保护国家十几年,也希望让国家政策保护一次,让我们这些符合政策的转业士官享受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现在说实话,心里都不知道该给谁诉苦,一个好好的政策让地方权利集团挡之门外,可悲,希望督查组进入平顶山市鲁山县调查情况,让国家、省级政府精神落实到实处,让上级政府替我们作主,当我们退役士兵的坚强后盾。 也可能我写的这些会无声的消失,这种事情真的和你们没有关系,还是希望你们能够重视,毕竟从军12年真的不容易,真的不容易。仔细想想,当兵真的......哎!莫让保护退役士兵的政策变成一纸空文,一句笑话,一个让服役士兵当成尚方宝剑退役士兵当成自裁之剑的文件..........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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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12-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