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法院起诉执行阶段,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否可以分期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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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6-03 |
| 咨询内容 | 某公益医疗项目因未建人防工程,被起诉追缴易地建设费,已经进入到法院执行阶段,现该公益单位申请分期支付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否可行?如可行,最多可分多少期?有无相关明确规定?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6-06-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