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热电联产企业升级技改备案
提交时间 2020-04-15
咨询内容 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属于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代码:2017-41018344-03-023130),2018年开始集中供热,承载超化镇区域供热、替代郑煤集团东风电厂关停后新密矿区供热任务,现两台75吨生物质锅炉、3ⅹ12mw抽凝中温中压热电联产机组,因供热面积增大,拟升级技改为高温高压机组,容量不变,升级技改完成后节约能耗30%左右,热效率提高20%以上,多次与新密市发改委沟通,因新密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没有完成,我公司热电联产升级技改无法备案,恳请领导指导推进升级技改备案,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0-04-20
回复内容

亲爱的赵志新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按照核准目录,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为核准类项目。项目主要设备升级技改属于核准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应当履行核准变更手续,理由如下: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2号令)第三十七条,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原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另据《lay雷竞技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为简化项目审批流程,认真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我委对原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不再办理变更手续,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的核准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办理,详见《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能浚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机组容量变更请示的复函》(豫发改新能源函〔2020〕4号)。

请你们按程序向郑州市发改委提出项目核准变更申请。

2、项目升级技改前应编制新密市热电联产规划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理由如下:

根据2018年9月7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热电联产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712号),“热电联产规划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应以集中供热为前提,以满足热力需求为首要任务,优先保证居民采暖需求,兼顾工业供热,供热能力应适度超前考虑未来用热增长。”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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