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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询问
提交时间 2014-11-20
咨询内容 领导你好! 我是焦作市海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2007年我在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做了3座收费大棚(寄料至分水岭段),2008年11月26日通的车,此工程已经通过验收,5年过去了连我们2007年交的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也没有退,就别提工程款了(我也是欠着材料款和工人工资的),要账到现在也没有结果,不是找不到领导就是打电话不接。 请问交通厅的领导我该怎么办才能讨回工程款?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时间 2015-01-2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经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调查,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澳公司)拖欠工程款问题属实。由于该项目投资主体由平顶山市政府自主招商确定,因此该项目主管单位为平顶山市政府。目前,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太澳公司向投资方进行汇报,积极筹措资金,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所拖欠的履约保证金退回焦作海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同时建议焦作海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对拖欠的工程款尽快提交施工资料,办理维修及竣工验收手续,待手续办理齐全后由太澳公司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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