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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退伍后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的问题,信阳市光山县民政局是否存在不作为?
提交时间 2015-09-22
咨询内容 尊敬的民政厅领导: 我曾是一名在2009年12月份入伍、2011年12月份退伍的大学生士兵,籍贯河南信阳市光山县,在新疆喀什服役两年,入伍时有安置卡。当初怀着扎根边疆、建功立业的初衷,在退伍回乡前参加了留疆战士考试。回乡后,即被光山县民政局告知没有档案不予安置也无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且态度蛮横,当时我的档案因考试政审,而无法带回,从退伍至今我在假期回乡期间累计去民政局10次,都没有明确的答复。现在同为公务员的我每每想起县民政局退伍安置股那名股长大呼小叫的神情,切实感受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窘境。 在此,劳烦领导给出有安置卡,在退伍前还未确定能否考上留疆战士就不给发一次性补助金的依据是什么?依据什么文件或会议精神?为什么其他省份和我情况一样的战友都可以领到补助金? 无满意的答复,维权永不休!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5-10-2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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