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消防救援站是否也能免于履行人防义务
提交时间 2023-05-05
咨询内容 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豫人防〔2021〕27号)规定,独立规划建设的消防站项目免于履行人防义务。 现因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已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依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下 面各级机构称谓要进行相应变更,消防站统一变更为消防救援站,鉴于以上情况,消防救援站是否可以按2021(27)号文执行 免于履行人防义务。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5-10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在提交消防站变更为消防救援站相关资料材料后,独立规划建设的消防救援站建设适用豫人防〔2021〕27号有关独立规划建设的消防站人防政策规定。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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