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转业士官的档案审核及《接受安置通知书》的签发应当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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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7-10 |
| 咨询内容 | 我叫翟晓雷,襄城县王洛镇春李村人,党员,联系电话:18903991965,身份证号:410426197203020057。原28集团军装备技术部二级军士长,1999年度转业,根据当年《民安发【1998】15号》规定,“转业志愿兵从1999年3月20日开始离队,持《接收安置通知书》报到。各地对收到的档案材料要及时复审,凡符合转业和安置条件的要及时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最迟在1999年3月底前寄望部队......,不符合转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由省级安置部门将其档案退回军队移交单位。因为到2000年也未安置,也未接到《接受安置通知书》,经咨询原部队善后办有关领导,我要求襄城县退伍办退还我《行政介绍信》及档案,回部队待命,该部门工作人员让我找提走我档案单位处理,期间也曾向省市退伍办反映。 1.至今未领到《接受安置通知书》,原部队早就没了。 2.至今未领到《转业军人户籍落户介绍信》(后来为了结婚、要孩子,不得不找人办了一张身份证)。 3.至今未领到《分配工作介绍信》。 4.襄城县民政局把我军队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弄丢。 后经上访,几经推诿扯皮,许昌市民政局弄虚作假认定已经给我安排工作。我追究其审核档案没有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责任,其通过许昌市信访局口头答复说是省民政厅责任,他们只是分拣档案,不审核。 今特请示省民政厅: 转业士官的档案审核及《接受安置通知书》的签发应当由谁承担?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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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7-14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