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水库库容将被永久性侵占没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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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4-07 |
| 咨询内容 | 在我们这里(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新街村)村干部为了搞开发,把农民的淹没区可耕地三四百亩违法填垫成地皮搞建设 ,农民向相关的部门一直反映了几年都没有得到解决,相关的部门都是相互推委不管实事,被填垫的耕地早在几年前就由水库管理局经县法院受理要求恢复原,此后就一直没管,但是几年过去了被填垫的耕地不但没有恢复原状,现在村干部和开发商正在施工搞开发建设,水库管理部门也不制止永久性侵占行为的发展,望领导调查此事对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和解决,对渎职不作为的行为给予处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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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5-03 |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委托昭平台水库管理局环绕水库进行了仔细巡查,经核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段,位于鲁山县下汤镇玉京大酒店对面,填垫面积近20万平方,系鲁山县下汤镇新街居民委员会所为。 管理局自2011年发现该情况, 即组织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了制止,效果不明显后,管理局于2011年11月报市局批准立案。2012年4月,因其未停止违法行为,经市局重大复杂案情集体讨论后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处以十万元罚款,并限期清除阻水物恢复原状。因当事人不履行,2012年8月,依法申请鲁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强制执行,后经法院了解到,因该地段鲁山县人民政府为下汤镇村民办有13处宅基使用证,而使行政处罚第二项清除阻水物、恢复原状的处罚,处于停滞状态。后管理局又多方努力,和下汤镇政府和鲁山县政府沟通书面致函希望通过土地确权等方式由地方政府帮助解决该问题,但始终未果。为有效解决该问题,2014年管理局就该问题及其他可能影响水库行洪安全及水质安全的问题向市局做了报告,市水利局于2014年11月3日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做了《关于解决鲁山县有关规划侵占昭平台水库库容影响水库安全运行和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的请示》(平水﹝2014﹞34号)的请示,同日市分管领导副市长将此事批交由鲁山县人民政府解决,至此,该问题已转由鲁山县人民政府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