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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人防顶板加防爆地漏事宜
提交时间 2020-05-15
咨询内容 各位领导好,我单位有个项目,主楼下有两层地下室,人防地下室位于地下二层,地下一层有个热力小室,因功能需要,热力小室需要在人防顶板上加一个防爆地漏。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6.3.15条:对于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收集上一层地面废水的排水管道需引入防空地下室时,其地漏应采用防爆地漏。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2009版第2.2.2-3条,当防空地下室的上一层为地下车库时,收集其地面废水的排水管道允许引入防空地下室,但其地漏应采用防爆地漏。 根据这两本规范,我们项目地下一层热力小室,能否在顶板上加防爆地漏来处理热力室内的废水?请各位领导老师帮忙回答,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5-15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6.3.15条及6.3.15条文说明,收集上一层地面废水的排水管道需引入防空地下室时,地漏应采用防爆地漏。如需在顶板上预埋防爆地漏处理室内废水,该废水特指平时排放的消防废水或地面冲洗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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