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急急急,果树无故被砍,想咨询商用征收补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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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05-28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是永城的一位普通农民,我家果园土地被商用开发征收,现在果木赔偿还没有协调好,今日就被开发商趁我们不注意给挖倒,现在非常想咨询了解本省果木赔偿指导政策。永城现在本地按照《永政2014(8)号》文件补偿标准每亩3800元的补偿标准,这是我们农民不能接受的,今年都2022年了,永城还用八年前标准。我想咨询省里针对失地农民的果木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果省里也是3800每亩,我无话可说!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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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06-02 |
| 回复内容 | 豆飞同志: 您所反映的“果木补偿标准”问题收悉。您所提出的果木补偿标准问题,不同的果木补偿标准不同,并且还要区分盛果(丰产)期前、盛果(丰产)期、盛果(丰产)期后三个阶段。具体补偿可按照2020年11月9日下发的《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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