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关于关于企业增资价款缴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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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3-06 |
| 咨询内容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增资的募集资金应当为投资方实缴出资金额。及第七十二条规定: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在企业增资行为中,是否可以对增加价款缴纳方式披露为分期缴纳?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回复时间 | 2026-03-1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开展增资。感谢您对河南国资国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