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关于关于企业增资价款缴纳事宜
提交时间 2026-03-06
咨询内容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增资的募集资金应当为投资方实缴出资金额。及第七十二条规定: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在企业增资行为中,是否可以对增加价款缴纳方式披露为分期缴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6-03-1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开展增资。感谢您对河南国资国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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