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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进国企身份认定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15-12-01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安置进一国企工作。但由于是通过退役安置进入单位的,身份被单位界定为工人,单位提走了在民政局的档案,并未提走我的学籍档案,也没有与我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报到手续。作为一名退伍大学生士兵,由于我比其他同期退伍的人员多读了大学,年龄上就存在劣势。而从院校招聘来的大学生,身份界定为干部身份,而我年纪相比同届毕业生要大,身份上还要低,处于劣势。而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样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我的身份被界定为了工人,并没有享受到同等条件人员的待遇。我想咨询下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争取我的正当权益?谢谢! 王坤 2015年12月1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5-12-10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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