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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汝州市新奥天然气公司未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政策收取超额入户安装费用
提交时间 2020-09-07
咨询内容 2019年8月1日,河南省发改委依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精神下发了我省的指导意见,其中文件规定,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要求在9月底前主动下调过高的安装费用,减轻用户负担。      但汝州市新奥天然气公司不但不执行文件规定,还随意涨价,从2017年的每户2800元,2018年的3300元,2019年的3600元,到2020年的入户安装费3900元,随意性太强,加重了用户负担。      两个问题:1,当初入户安装费2800元是怎么核算出来的,是不是成本价的110%以内?如果不是,为什么不执行文件精神,主动降到2800以下:2,文件明明规定入户安装费固定到成本价的110%以内,按文件精神,只能低于2800以下,可为什么新奥公司还存在年年涨价的现象?今年更是涨到了骇人听闻的3900元,农民何以能承受?!! 一个疑惑:问新奥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索要汝州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依据时,对方声称这是市场行为,发改委无权过问,我就想问下,独家垄断安装市场归不归发改委管?价格形成机制有没有举行过听证?对方同时以商业机密拒绝公开入户安装成本。 一个要求:要求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入户安装费用进行评估,不能垄断市场者说了算! 当前,国家正在力推内循环,垄断公司高额收取初装费用,限制了农民消费能力,国家不可以不察!      另外,国家正在力推清洁能源,助力环保,新奥公司用超高的价格把群众拒绝在清洁能源以外,让群众使用煤球、木柴等高污染材料,是不是与国家正在推行的双替代政策相违背?!!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0-09-10
回复内容

亲爱的戎巧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精神,为保障用户通气、具备燃气工程安装资质的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的,允许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文件中明确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进行管理的地方,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

二、我省燃气工程安装费属于市场行为,不在政府定价范围。我委2019年8月1日印发《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中明确,我省燃气工程安装已由市场形成价格,燃气安装企业要规范市场定价行为,价格信息要公开透明。

三、如果燃气安装企业存在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收费标准偏高,存在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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