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警报器
提交时间 2024-11-21
咨询内容 省办领导: 我是基层人防部门工作人员,现就人防警报设备有关事项咨询如下: 1.人防警报器是否允许安装在农村。 2.人防警报器报废处置程序是什么。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11-25
回复内容

咨询问题一:人防警报器是否允许安装在农村。

回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一条规定: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咨询问题二:人防警报器报废处置程序是什么。

回复:建议咨询省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lay雷竞技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4〕67号)规定:将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报废与拆除审批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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