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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咨询低保政策
提交时间 2016-10-14
咨询内容 我是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朱家河村一村民,女,现年41岁。2014年7月离异,2014年8月前夫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一子14岁,一女5岁。我原为家庭主妇被迫带女于2014年到今在兰州市打工,儿子留老家由年迈的前公婆照顾。我现在兰州从事保洁服务,无固定工作单位,收入微薄。女儿所在幼儿园进行学费减免后仍交不起,简易房房租由亲戚支付,母女两人生活无法维系。我向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朱家河村户籍所在地申请低保,对方说我不是常住人口常年在外无法享受河南低保;我向兰州市居住地申请低保,对方说我户口不在本市,也不能享受甘肃低保。请咨询有关部门,我的这种情况低保如何解决?恳请有关部门给我一条生路,给我一解决办法。谢谢政府关心!!!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10-25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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