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人防监理企业在河南省从事2万平方米以上监理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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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06-08 |
| 咨询内容 | 我们企业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原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乙级,现我们准备报监一个人防面积2.2万平方米监理项目,当地人防人防服务审批办公室要求必需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不允许我们企业监理。请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人防监理资质已取消,现在大于2万人防项目还必需要求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才能监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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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6-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2021年5月19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乙级、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业务,具体资质范围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规定为准。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