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履行人防义务范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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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5-31 |
| 咨询内容 | 省办领导好,我们我县属于防空重点城市以外的城市。按照省政府令200号精神,想请教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 : 第一种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镇等(城市规划区百分之六加规划区外各园区重点镇百分之四,县里其余范围不履行人防义务)。还是第二种全县范围的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区外全部履行人防义务(全县范围百分之六包含了城市规划区外各园区重点镇百分之四)。该按呢一种求教。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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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6-02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履行人防义务比例,请按省政府令第200号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