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大型露天矿山爆破安全距离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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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10-25 |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大型露天矿山爆破安全距离的问题,原安监总局39号令讲的是小型露天矿山与相邻露天矿山要满足3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但大型露天矿山爆破的安全距离没找到相关的规定,爆破安全规程中深孔爆破安全距离200米,下坡方向300米,所以想问下大型露天矿山爆破距离为200还是300(不是下坡方向,在山背方向)?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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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11-01 |
| 回复内容 | 同志,你好,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13.1.1 爆破地点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各种爆破有害效应(地震波、冲击波、 个别飞散物等)分别核定,并取最大值”,露天矿山深孔爆破为微差爆破,一般个别飞散物(飞石)安全允许距离最大,根据“表10 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深孔台阶爆破个别飞散物的最小安全允许距离不小于200m,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个别飞散物安全允许距离应增大 50%”。但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除《爆破安全规程》外,另有一些规范规定需遵循。(1)根据《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GB50598-2010)“13.2.3 矿山爆破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1、矿床开采境界线外不应小于200m。2、公路、铁路、高压线、工厂、居民聚集区及其他主要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应小于300m”。(2)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3)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4)根据《铁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各1000米范围内,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修建道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等,请您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