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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人防规范条文,工程处
提交时间 2022-10-31
咨询内容 问题:两个防护单元a和b,单元间有4处构件封堵,那么是否违反了“构件封堵在一个防护单元中不宜超过2个”的条文?还是说封堵在遇到此情况时应该为均分原则,即可以认为有 2个封堵是a的,另外2个是b的,这样不违反规范条文? 个人及咨询多方后的理解:《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3.7.5条,构件封堵在一个防护单元中不宜超过2个。结合条文解释,可以看出该条文目的是限制单一防护单元的转换量。连通口双向受力封堵板由于是双向受力,这个封堵是可以归到其两侧任何一个单元的。如果两个或者多个单元相邻,把相邻两个单元用到的封堵板转换量,全都归到其中一个,而另外一个都不占有,显然是不合理的。 且2021年我省的《平战转换技术规定》刚刚出正式稿,规定的大原则还是注重人防区外围转换量,即人防与非人防间宜采用门式封堵,而保留了单元间可以用构件或门式封堵的条文,可以看出我省目前的政策还是允许单元间用构件封堵的。同步出台的解读文件里,也提到了“为民办实事”、“企业降负”等的原则,而门式封堵的代价综合多方面影响因素还是高于构件封堵,适当的用构件封堵是可以一定程度起到为企业降负的作用。 综上,虽然规范此条说的笼统,但是结合条文解释的方向及我省转换规定的原则,认为:如果两个或者多个单元相邻,单元间构件封堵可按均分原则去考虑。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2-11-02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3.7.5条规定:“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且在一个防护单元中不宜超过2个。”上述“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指该防护单元通向非防护区的平时出入口,不是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平时通行口。《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技术规定>的通知》(豫人防〔2021〕70号)第十一条规定:“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临战封堵宜采用门式封堵。防护单元之间的平时通行口,采用设置一道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或者防护密闭封堵板临战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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