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儿童重大疾病报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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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1-30 |
| 咨询内容 | 孩子夏紫君患“先天性心脏病 房间隔缺损”,符合儿童重大疾病,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手术治疗后,康复出院,医院承担80%治疗费用,现有20%治疗费用约4000元,回太康县民政局报销,被告知没有相关政策,不予报销,反复跑民政局就是不给报销,咨询这个钱(4000元)到底去哪里报销?去哪里投诉?怎么解决?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
| 回复时间 | 2018-03-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