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儿童重大疾病报销问题
提交时间 2018-01-30
咨询内容 孩子夏紫君患“先天性心脏病 房间隔缺损”,符合儿童重大疾病,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手术治疗后,康复出院,医院承担80%治疗费用,现有20%治疗费用约4000元,回太康县民政局报销,被告知没有相关政策,不予报销,反复跑民政局就是不给报销,咨询这个钱(4000元)到底去哪里报销?去哪里投诉?怎么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3-01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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